河湖生態環境是拉薩市作為自治區首府城市生態文明建設的重要組成部分,為了更好地發揮首位度作用,2016年拉薩市已在全區率先啟動了推行河長制各項工作,為維護河湖健康生命、實現河湖功能永續利用提供堅實的制度保障。近日,記者從拉薩市水利局獲悉,拉薩市將確保6月底前全面建立河長制。
據了解,按照中央十部委電視電話會議和西藏自治區電視電話會議精神及市委、市政府關于全面推行河長制工作的相關要求,拉薩市水利局于今年一月初開始著手方案起草,新方案在《拉薩河水環境綜合治理工作行動方案》的基礎上,結合全國、全區及拉薩市推行河長制工作的新要求修訂而成。
據拉薩市水利局相關負責人介紹,新方案包括總體要求、重點任務、職責分工和保障措施4個部分16個方面的內容。目前,拉薩市各縣區正積極制訂本轄區骨干河流、湖泊河長制實施方案。按照屬地管理和三級聯動原則,確定骨干河流和湖泊的河長,并及時向社會公示,把責任落實到各級河長身上,層層簽訂責任狀,使每處河湖有人管、有人治、有人護,出現問題有人負責。
記者了解到,全面推行河長制,將進一步加強拉薩河及骨干河流、湖泊水資源保護、水域岸線管理、水污染防治、水環境治理。同時,將不斷強化監督考核,制定河長制管理制度和考核辦法,組織實施考核工作,監督各項措施和任務得到有效落實,將河長制工作納入對各縣(區)政府、市直相關部門年度考核內容。為此,拉薩市水利局也將專門成立河長制領導小組,抽調專人負責具體工作,同時協調各縣區、各部門形成合力,確保河長制工作順利推進。
在全面推行河長制的過程中,拉薩市還將不斷加快建立健全河長制工作機制,鼓勵社會各方面力量積極參與,形成全民參與大格局。同時,建立健全財政投入保障機制,整合現有涉水財政資金,設立河長制工作專項資金,協調解決拉薩河及骨干河流、湖泊水環境綜合治理所需物資設備、基礎設施,積極爭取國家和自治區水環境治理項目資金補助,保護好賴以生存和發展的水資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