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19日),環保部繼續通報空氣質量專項督查情況,其中,德州市各縣(市、區)政府重污染天氣應急預案預警分級標準仍未按要求作出相應調整被通報,同時通報的還包括德州市的兩家企業。
2月18日,環保部2017年第一季度空氣質量專項督查的18個督察組,繼續對京津冀及周邊地區18個城市空氣質量進行現場督導檢查。
18個督察組共走訪檢查231個地方政府相關部門和企業,其中發現,德州市各縣(市、區)級人民政府重污染天氣應急預案修訂不及時,2016年9月20日,該市下發《德州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調整重污染天氣預警分級標準的通知》,截至目前,各縣(市、區)政府重污染天氣應急預案預警分級標準仍未按要求作出相應調整。
與此同時,一些企業環境問題依然突出。德州市華北紙業(集團)有限公司、陽煤平原化工有限公司10萬KW以下煤電機組不能穩定達到特別排放限值。
據悉,督察組已將發現的有關問題移交地方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