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經濟工作會議提出,要穩妥處置地方中小金融機構風險。近期金融監管總局召開的年度監管工作會議明確,要加快推進中小金融機構改革化險。堅持上下統籌、分工包案、凝聚合力,全力處置高風險機構,促進治理重塑、管理重構、業務重組。中小銀行如何守牢風險底線,如何補齊風險短板?記者就有關問題采訪了業內人士。
破解難題助改革
近年來,農村中小銀行改革呼聲漸高,農信系統面臨的挑戰也逐漸受到行業關注,這背后是部分中小銀行的可持續發展能力、盈利能力在持續下降。
中國普惠金融研究院研究員汪雯羽表示,與大型金融機構相比,以農信機構為代表的中小銀行盈利模式單一,其盈利更依賴存貸息差。一般來說,全國性銀行以對公存款為主,資本成本較低,農信機構以個人存款為主要基礎,存款成本較高,在普惠市場利率下行的趨勢下,農信機構凈息差遠快于同業的大幅下滑影響到機構的經營發展。
農信系統風險突出問題也受到金融管理部門的重點關注。從不良貸款率來看,農商銀行服務的小微企業和“三農”抗風險能力弱,其不良貸款率一直在同業中處于高位,且近幾年與同業差距越來越大。在近幾年中國人民銀行針對金融機構定期開展的評級結果中,農信系統高風險機構數量較多,與大型金融機構相比,面臨區域性風險時農信機構缺乏化解風險的能力。
農商銀行等中小銀行在農村覆蓋范圍廣、機構多,改革任務尤為艱巨。中國銀行研究院研究員葉銀丹表示,當前,農村中小銀行改革的緊迫感和必要性進一步凸顯,從各地啟動的省聯社改革情況可見一斑。從內部看,省聯社自身存在管理體制與權責關系未理順,權責利不統一、定位不清晰,難以適應新形勢下機構管理與服務農信機構的現實需要。從外部看,當前全國的農信社普遍面臨大行下沉等外部挑戰,需要通過改革來化解難題,增強自身實力。
葉銀丹表示,過去,農村金融機構尤其是農信社,各自為戰,缺乏有效的資源整合與協同,造成了許多金融資源的浪費和市場覆蓋的空白。省聯社改革通過對地方銀行和農村金融機構的整合,能夠實現資源共享、業務協同,提高整體市場覆蓋面。這種資源的整合有助于提升地方金融機構的運營效率和市場競爭力,也能促進農村金融服務的均衡發展。
業內人士表示,農村中小銀行的改革要立足農村金融市場的市場化和現代化目標,通過產權改革和經營模式的創新,提升農村金融機構的市場化程度,使其能夠在更為開放的市場環境中更好地競爭。通過改革,農村金融機構可以進一步拓展業務范圍,提升資本實力,參與更廣泛的金融市場。
一省一策促發展
我國農信系統的改革史,也是農村中小金融機構向前、向上的發展史。金融監管部門強調,在改革方面,要堅持“一省一策”“一行一策”“一司一策”的原則,不搞“一刀切”。此前,金融監管總局農村中小銀行監管司黨支部撰文提到,支持配合省級黨委、政府“一省一策”推進農信社改革。
近年來,四川、廣西、海南等地已經明確改革路線和方案,另有多地在加快推動改革。國家金融監督管理總局近日發布批文顯示,同意籌建江蘇農村商業聯合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汪雯羽表示,2022年以前,多數省份實行省聯社管理模式,在鄉村金融市場競爭激烈的背景下,其本身存在的制度缺陷隨著各地農信機構發展的分化開始暴露。從2016年中央一號文件開始,政府部門在多個重要文件中均提及省聯社改革,各地開始按照“一省一策”的方式結合本省農信機構發展實際情況進行改革。
在“一省一策”的指引下,2024年多地省聯社改革選擇模式大有不同。具體來看,汪雯羽表示,省聯社改革主要采用以下模式:第一種是“統一法人”模式,是指將轄內的所有農信機構合并成立一家農商銀行。該模式下省聯社對基層機構的管理不再是“外部人控制”,有助于改善公司治理,促進金融資源的集中配置。第二種是“金融控股公司”模式,即“上參下”的聯合銀行,由省級控股公司參股地方法人農信機構。第三種是“聯合銀行”模式,是指基層法人機構“下參上”入股省聯合銀行,基層法人機構身份從“社員”變為“股東”。
省聯社改革的模式各有特點,總體來看,改革的首要目標和模式選擇依據還是化解風險。專家表示,省聯社改制孰優孰劣可能沒有答案,但如何把握社會目標和商業可持續性的“雙重目標”是農信系統必須深思熟慮的關鍵問題。
隨著農村金融市場的不斷擴大,“一省一策”的改革路徑還必須強化區域間的合作與協調。各省可以根據其他省份的成功經驗,優化自身的改革方案,能夠使各地在改革中少走彎路,加快農村金融改革的步伐。
夯實主業防風險
近年來,我國大力推進中小銀行改革化險,尤其是對少數高風險中小銀行相對集中的省份,穩妥推動農信社風險化解。汪雯羽表示,在中小銀行防風險的背景下,無論是何種改制和化險途徑,夯實主責主業仍是防風險的重要保障。省級農信機構與縣級小法人機構之間的發展可能因區域經濟的差異存在不同的解法,但農信系統與生俱來的支農支小、服務“三農”的使命是不可逾越的紅線。
強主業建設是農村金融機構長遠發展的核心任務。農商銀行、農村信用社等中小銀行的主業應聚焦服務地方經濟、支持農業發展和農村經濟建設,這是與其他金融機構的區別所在。《中國金融穩定報告(2024)》顯示,加快推進少數高風險中小銀行相對集中的省份制定并落地實施改革化險方案,推動中小銀行回歸本源和主業,立足地方開展特色化經營,推動其在規模、結構、區域布局上更加合理。
擴大信貸投放,全面服務地方經濟,中小銀行要盡快破除授信難題,讓更多“無貸戶”享受金融發展成果。在廣西,一些銀行機構和稅務部門加強銀稅互動,通過獲取小微企業納稅和經營情況強化信貸供給。“我們企業通過銀稅數據信息共享,獲得了大化農商銀行30萬元的信用貸款,這筆免抵押、低利息的貸款將用于擴大蜂種養殖規模。”大化縣才智生態種養有限公司負責人韋地程表示。
此外,還有一些農商銀行加快實施“整村授信”工程,通過進村入戶采集信息和數字信息建檔的方式發放貸款。比如,國家金融監督管理總局浙江監管局積極推動轄內銀行開展整村授信金融服務,加大普惠涉農信貸線上投放。浙江玉環農商銀行等中小銀行構建“線上+線下”普惠金融服務網絡,實施批量化授信審批,逐步擴大普惠金融覆蓋面。
葉銀丹表示,加強信用體系建設是防范金融風險的重要環節。當前,我國農村地區的信用體系仍處于初步發展階段,很多農民和小微企業在貸款過程中面臨無信用記錄或信用薄弱的困境。中小金融機構需要通過與政府、社保機構等部門的合作,建立和完善農村地區的信用評估機制,并推動數字化信用體系建設,為金融機構提供更為精準的信用評估工具。
在中小金融機構的運營過程中,要強化金融風險意識,尤其是在信貸投放、資產管理等領域,風險的管控尤為關鍵。葉銀丹表示,針對農商銀行、農村信用社面臨的特殊風險,如農戶還款能力不足等問題,必須采取有效的風險管理措施。銀行應加強貸款的審查和貸后管理,嚴格借款人資質審查,確保借款人有足夠的還款能力。此外,貸款產品設計要符合農村市場的實際需求,避免過度放貸和過度擴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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