隨著網絡的發展,開設賭場的方式從線下拓展到線上,一些不法分子在利益的驅使下,組織網絡賭場或擔任賭博網站代理,殊不知這樣的行為已經構成犯罪。
2019年,被告人王某在某境外賭博網站注冊賬號,并參與賭博。在參與賭博的過程中,王某為謀取不法利益,發展為該境外賭博網站的代理,通過微信群發送、推廣賭博網站平臺專屬鏈接等方式,吸納下級會員在賭博網站充值投注進行賭博活動,以下級會員在賭博網站充值投注額以及虧損額的返點來牟利。
案發后,經鑒定,王某在擔任賭博網站代理期間,發展下線會員參賭總額近100萬元,王某獲利1萬元。
吉林省吉林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人民法院審理認為,被告人王某以營利為目的,通過建微信群的方式開設賭場,抽頭漁利,情節嚴重,其行為已構成開設賭場罪。結合王某到案后能夠如實供述自己的罪行,具有坦白情節;自愿認罪認罰,可以依法從寬處理。
法院遂綜合案情依法判處被告人王某有期徒刑六年,并處罰金人民幣一萬元的刑罰。同時,依法沒收作案工具、追繳違法所得并上繳國庫。
法官提醒
互聯網并非法外之地,任何違法犯罪行為都將受到法律制裁。廣大人民群眾要提高警惕,保持清醒認識,為避免踏入賭博的泥沼,要準確識別娛樂和賭博,分清兩者界限,從思想上充分認識賭博的危害性,自覺遠離賭博。心存僥幸、觸碰法律底線,必將受到法律的嚴懲。
同時,在此向大家普及一下賭博的四種新形式:一是利用網站或app,通過直播方式把線下賭場搬上網絡。二是基于體育競技、福利彩票的結果等進行外圍賭博,比如賭球網站等。三是不法分子惡意利用移動支付平臺和網絡紅包衍生出的新型賭博形式。四是不法分子利用一些休閑游戲平臺,通過盜號、外掛等非法手段獲取大量游戲幣,再設立賭博騙局吸引玩家以牟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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