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廣網重慶1月13日消息(記者王海)1月13日,重慶市公安局江北區分局發布《警情通報》,重慶江北嘉陵公園觀賞魚池中大量觀賞魚死亡案件已查明,系該公園一游樂項目經營者李某(男48歲)所為。經查,因觀賞魚池經營人在該公園內開設有與李某同類的游樂項目,且收益較其更好,遂李某心生不滿,于11日19時40分許,將家中用剩的蔬菜殺蟲劑倒入魚池,致大量觀賞魚死亡。目前,李某已被依法刑事拘留,案件正進一步偵辦中。

警情通報(微博截圖)

重慶遠沐律師事務所副主任徐雙律師表示,李某因個人私怨,蓄意朝魚池投放有毒物質,致使兩千多斤觀賞魚死亡。從法律角度來看,其行為已顯著涉嫌故意毀壞財物罪和破壞生產經營罪,情節嚴重,存在極大的被追究刑事責任的可能性。一般情況下,這兩項罪名可能面臨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管制。若涉及投放危險物質罪,未造成嚴重后果的,會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一旦造成人員傷亡或重大財物損失,極有可能面臨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無期徒刑甚至死刑。

編輯:白刁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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