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廣網成都10月27日消息(記者賈宜超)據中國之聲《央廣新聞》報道,成都“共享汽車新政”今天起正式實施,其中在規范新能源汽車分時租賃營運管理等方面做出了很多規定,包括注冊賬號只限本人使用,不得轉借他人等。
成都“共享汽車新政”全名叫《關于鼓勵和規范新能源汽車分時租賃業發展的指導意見》,有效期為三年。《意見》對新能源汽車分時租賃運營企業的經營行為規定比較多,比如要求應對承租人利用網絡進行實名制注冊登記并簽訂服務協議;應公布確定符合國家有關規定的計價方式和費用,實行明碼標價;收取押金的須設立押金專用賬戶,接受第三方監管,保證專款專用,鼓勵通過信用卡預授權等非現金方式收取押金,并為承租人提供安全、保密和便捷的支付結算服務;倡導新能源汽車分時租賃運營企業對服務過程中發生的安全責任事故承擔先行賠付責任;應當針對承租人建立健全安全文明用車獎懲制度和個人信用評價體系;應加強車輛的清潔維護及停放秩序的管理,定期做好車輛內部清潔并及時清除車身違法張貼小廣告等問題等。
《意見》要求車輛應在成都市注冊登記,并辦理道路運輸證,行駛證使用性質應為“租賃”;車輛技術性能符合國家標準及運營安全相關標準;安裝具有行駛記錄功能的車輛衛星定位裝置、應急報警裝置,鼓勵使用國產的衛星導航定位系統;車輛外形美觀,除企業品牌標識外無廣告設置。針對使用人,提出注冊賬號只限本人使用,不得轉借他人,對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應承擔相應法律責任;也提出要文明行車,規范停放。